
國教院函字〔2023〕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製機製改革的意見》精神,推進各高校教育教學督導與評估工作紮實開展,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委托國家教育行政學院舉辦“全國高等學校督導評估”專題網絡培訓班。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訓目標
1.明確形勢任務。深入學習黨的教育方針與深化新時代高等教育評價改革的政策要求,助力高素質人才的培養。
2.夯實理論基礎。係統了解高等學校教學督導與評估相關理論知識,形成科學的評價思路,指導實踐工作。
3.優化評價實踐。學習各高校開展督導評估工作的實踐經驗,加強質量保障體係建設。
二、培訓對象
本次培訓分為普通本科院校與高等職業院校兩個班次。各普通本科院校、本科層次職業學校與高職(專科)院校推報一名督導評估工作負責人參加對應班次培訓。
三、培訓時間
2023年4月15日—6月15日。
四、培訓內容
普通本科院校班次緊扣普通本科院校督導評估相關政策要求,設置高等教育形勢任務、督導評估政策理論、高校教學督導工作、合格評估與審核評估、學科評估與專業認證、質量保障體係建設等課程模塊。
高等職業院校班次緊扣高職院校評價改革相關要求,設置職業教育形勢任務、督導評估政策理論、高職院校評估工作、高校教學督導工作、質量保障體係建設等課程模塊。
五、培訓形式
依托國家教育行政學院督學網絡學院(dx.tcc.edu.cn)組織實施,安排網絡課程學習、班級主題研討、學習心得撰寫等研修環節。完成30學時學習任務並取得合格成績的學員,可在督學網絡學院“項目證書”處打印“學時證明”。參訓單位可將其納入學員相關培訓檔案,學習時長計入繼續教育培訓學時。
六、其他事宜
1.組織報名。本次培訓,地方高校以省為單位報名和編製教學班。各省需安排2名培訓負責人,分別負責省內普通本科院校與高等職業院校兩個班次的學員報名,並配合督學網絡學院做好學習管理工作。請各省於2023年4月10日前將培訓負責人信息表(見附件1)、學員信息表(見附件2)發送至督學網絡學院電子郵箱(dxpx@naea.edu.cn)。
部屬各高校可直接發送學員信息表至督學網絡學院電子郵箱。
2.培訓費用。本次培訓由教育部教育督導局提供專項經費支持,不收取培訓費。
3.聯係方式:
普通本科院校聯係人:袁宏偉 010-69225406、69249580
高等職業院校聯係人:王威威
地 址:北京市大興區清源北路8號
郵 編:102617
附 件:1.
培訓負責人信息表.docx
國家教育行政學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