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教育部 發布時間:2021-04-30
近日,國家語委印發《省級語委語言文字工作報告製度(試行)》。省級語委報告分為重大事項報告和年度報告,重大事項報告包括中央領導同誌重要指示批示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情況、各地語言文字工作的重大決策等內容;年度報告包括各地語言文字工作年度工作情況、典型經驗和下一年度工作要點等內容。
重大事項報告采用書麵形式,工作結束後一周內報國家語委;年度報告采用書麵形式,每年3月底前提交國家語委。國家語委將對各省級語委的報告審核、綜合整理後,視情況上報國務院,並以適當方式向社會發布可公開的內容。
報告製度的出台是落實全國語言文字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有利於進一步健全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語委統籌、部門支持、社會參與”的語言文字工作管理體製,有利於提高各地對語言文字工作的重視,有利於建立健全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協調有效的工作機製,為新時代語言文字事業改革發展夯實製度基礎。